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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终和解 执源治理促和谐
来源:通讯员 杨传武 阅读量:10000 2024-07-04 21:22:38

6月20日,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及所在村委会沟通协调,最终促使一起矛盾争议很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妥善解决。

据悉,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原系婆媳关系,张某儿子、李某原耕种张某承包地,后张某儿子因故去世,李某改嫁,但张某承包地李某仍在耕种。张某及其女儿多次找到李某要求返还承包地无果,双方矛盾较深,起诉至霍邱法院。

案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返还相应土地。调解书生效后,李某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在查看张某提交的立案材料时,细心地发现案件真正的矛盾焦点不在于土地,而在于双方家事纠纷,于是立即向审理案件的承办法官、当事人所在村委会深入了解案情。

在充分了解案件细节后,执行法官认为此案如果直接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不利于案件解决。对于家事纠纷,通过协商沟通更利于矛盾化解。于是执行法官主动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并两次赴村委会,邀请村委会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成功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实现案结事了。

霍邱法院积极响应上级法院执源治理要求,主动靠前行动,与多部门协作,在立案执行前多次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在尽可能减少执行案件对被执行人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积极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执源治理工作的机制作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讯员 杨传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