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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实地走访让涉案人服判息诉
来源:通讯员 王皖秀 记者 聂学剑 阅读量:10000 2024-07-05 09:03:35

最近,家住太和县某镇的李梅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因为她收到了太和法院的传票,邻居王晓丽起诉她,要求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6.9万元。原来,几个月前因为倒垃圾的事,她与邻居王晓丽发生了争执,双方相互拉扯、推搡,王晓丽被推倒跪在地上,后来住进医院。让李梅不理解的是,就单单是跪到了地上,怎么会让自己赔那么多钱?这些疑问让她夜不能寐。

开庭时,原告王晓丽出示了两份病历,证明自己因为此次膝盖受伤住了两次院。李梅当庭提出:“你住了两次院,并且两次住院之间隔了一个多月,第二次住院仅医疗费就花了2万多,你的膝盖肯定以前就有病。”

王晓丽到底是怎么摔倒的?为什么过了一个多月后再次住院?王晓丽的膝盖之前有没有受过伤?双方在法庭上对这几个问题争论不休。这是李梅的疑问,也是庭审法官尹鹏的疑问。

庭审结束已经是当日中午12点了,尹鹏带着双方来到了案发现场。20公分的台阶、水泥地面、推倒、跪地、膝盖受伤,这些关键词一一在尹鹏脑海里出现。看了现场之后,李梅质疑:“如果膝盖受伤,为什么住了两次院?” 对李梅提出的这个疑问,尹鹏法官专程走访、请教给王晓丽看病的急诊科接诊医生和给王晓丽膝盖做手术的骨科医生。经查阅病历,当时的治疗方案是,先保守治疗,打石膏观察一个月,病人不能正常走路,通过磁共振检查,确实需要手术。尹鹏又走访查询当地两家比较有名的医院,均未查询到王晓丽之前治疗膝盖的就诊记录。根据上述情况,法院判决李梅应承担王晓丽的二次住院民事责任。“对判决结果,我非常服气。”收到判决书之后,李梅如释重负,“我还以为王晓丽讹我呢,看来我赔这个钱不亏,感谢法院,查清了事实,打消了我的疑虑。”

6月19日,判决生效后,李梅主动联系尹鹏,向法院缴纳了赔偿款。赔偿款拿到手,王晓丽也很欣慰:“感谢法院,这次法院给咱正名了,咱不讹人。”(注:文中人物除法官外均为化名)(通讯员 王皖秀 记者 聂学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