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为让学生享受更好的教学体验,我们学校的老师在网络上下载了很多学习资料,供学生们复习用。请问,老师和学生免费使用资料的行为算不算侵权?
读者:小朱
小朱读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第二十四条第六款“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的规定,可以下载资料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出版发行。该条款中“课堂教学”一词是有严格限制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教学不属于“课堂教学”,因此营利机构的教学不能以此免责,其行为可能侵害他人的复制权等权利。即使是非营利性质的“课堂教学”,需使用他人作品的,也不应超出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的需要,且应当署名。(盛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