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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兼职“传信使”的经历
来源:夏兴平 黄鑫 陈念 阅读量:10000 2024-07-12 15:23:42

7月初,我收到一个意外的包裹,是一面书写着“万分感谢!”的锦旗。

“本以为按月支付的抚养费会变成一场拉锯战,但没想到,这几年法官每次都帮我们从中沟通,现在小孩已经年满18岁,判决书中赋予我们的合法权益也全部争取到位了。我知道寄其他东西你们不能收,所以用一面锦旗来表达我的感谢。”根据快递单上的信息,拨打号码后,电话那头传来略带激动的话语。

原来,寄件人是我曾经办理的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的原告小凡的母亲程某。我的思绪瞬间回到2021年刚接手这起执行案件的时候,以及那一段兼职“传信使”的经历。

一份特殊的新年礼物

“我谨代表我的妈妈、我的爷爷和外婆,谢谢各位叔伯、阿姨、小哥哥、小姐姐!”2021年12月25日,院里收到过一份神秘包裹,一张粉红色卡片上写着这样一行字。

除此之外,还有分别写着“关心爱护,廉洁高效”、“执法公正,执行神速”的两面锦旗,以及两盒巧克力。这是一名叫小凡的15岁女孩从外地给法院寄来的新年礼物。

2009年9月,小凡刚刚4岁,父母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她由母亲程某监护和抚养,父亲解某每月支付400元生活费、教育费。这10多年来,父亲却未能尽到抚养的义务。

2021年,程某以小凡的名义向黄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解某,要求其支付小凡2009年10月至2021年6月的抚养费,并要求后续提高抚养费标准并按月支付。案件经调解无果后,法院判决解某支付2009年10月至2021年6月的抚养费56400元,教育费、医疗费合计15594.36元,并自2021年7月始按每月800元标准支付抚养费直至小凡年满18周岁止。

案件经二审维持原判后,解某仍未及时履行义务。2021年11月,程某代为向黄山区法院申请执行。当时程某和解某因为离婚和抚养费的支付问题一沟通就吵架,无法冷静下来以解决问题的角度沟通交谈。考虑到解某的实际履行能力,也考虑到父女之间的血缘亲情,我多次在解某和程某之间做“传信使”,既劝导解某能够体谅程某带着女儿的不易,也希望程某放下“敌对情绪”,为了女儿好好沟通后续的事情。经过几番“传话”,解某先行支付了31020元,其余款项分期在第二年端午节前付清,每月800元抚养费按时支付。双方达成协议后首次执行案件终结。

小凡拿到了拖欠已久的抚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程某也打电话来感谢道:“法院的判决公正,让我这么多年辛苦的价值得到了体现;法院的执行到位,处处为了我女儿着想。由衷感谢你们。”

我想,在小凡的眼中,法官一定是公平正义的化身。在我们温暖呵护她的同时,一份特殊的新年礼物,也如冬日暖阳慰藉着我们。

两年半的“案外工作”

“虽然前期的抚养费都要到了,但是每个月800元的抚养费他没有按期给,我想你能不能帮我催催,不然我每个月都要申请执行一次太麻烦了。”首次执行案件执行终结后,2022年6月,程某又联系到我,诉说着目前的困难。

前案虽已执行终结结案,但每月800元的抚养费如果还要通过立案、执行等法定程序,实在是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本着方便当事人的角度,我第一时间联系上了解某。解某表示:“我不是不想给,这段时间的收入出了点问题,我想联系程某但是她给我拉黑了,能不能稍微迟点”。

程某和解某两人都不想直面沟通,但抚养费按月支付肯定得有一个沟通交流的平台,为了小凡的权益,也为了不再生无谓的执行案件,我又开始兼职“传信使”。通过我的居中传信和劝解,解某基本可以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同时也和女儿有了进一步的沟通。

这样的“案外工作”,一做就是两年。2024年6月,我给解某打去电话,提醒道:“你女儿的18岁生日就要到了,作为父亲,不仅抚养费不能迟到,祝福和鼓励更不能迟到。在这之后虽然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但也要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

6月5日,解某来到诉讼服务大厅把抚养费汇至了法院账户,法院随即转汇给程某。程某打来电话,语气充满感激和认可:“抚养费的事情我除了开庭的时候来过一次,后续执行程序都是通过微信、电话和你联系。你为我们做了这么多,我都还没见过你的样子,感谢你在案件结束还为我们母女做这么多工作,万分感谢!”

至此,这件跟踪执行两年半的抚养费案件全部执行到位,而这段兼职“传信使”的经历一直让我难以忘怀,每当想起,都能触动心灵深处最柔软的部分。(夏兴平 黄鑫 陈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