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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当年摆地摊
来源:王贺鸿 阅读量:10000 2024-07-12 15:40:19

□王贺鸿

第一次摆地摊,应追溯到上世纪七十年代。那时我读小学四年级,同年初冬的一个星期天,我和村里的两个童友结伴挎着一篮子自家炒的花生,徒步二十余里来到邻县的界首城区摆摊零卖。

说是摆摊,其实也就是蹲在路边或人员较集中的场所,寻找一爿容身之地便可,然后等待行色匆匆食客们的光顾。在那个连温饱都难解决的年月,能够自食其力换取十块八块的收入,是一笔比较可观的数目,给当时处于清贫的家庭带来些许温暖。

记得那天我一篮花生总共换取6块多钱的收入,那时在城里上班的工人每月工资也就20多元,就是能抵得上工薪阶层一个人四天左右的工资。第一次摆地摊给我带来无比的喜悦,因为那毕竟是靠自己劳动换来的果实呀。然后在街头吃上两角钱一碗的滚热的丸子汤后,我们顶着满头星光,心满意足地踏上回家的归途。

真正摆地摊经商是在八十年初的几年光景,那时我初中毕业便辍学回村,为了生计,我不得不担起生活的重托。老家恰与太和县皮条孙镇的尼龙绳专业市场相距不远,当地的人们大多依靠网绳加工和去外地零售,作为一个养家糊口及挣钱谋生的门路,我也顺其自然地融入其中。

远离家乡我去的第一个地方是甘肃天水,带上几百元的尼龙绳货物,在那个偏远的西部城市开始了我的地摊生涯。每逢县域内的乡镇逢集,我就自带货物搭乘班车前往,在熙熙攘攘的集市人流中,寻找一块空地摆摊经营。蹲守街头一天下来尽管口干舌燥,很累很苦,但我仍乐此不疲。每天晚上返回到居住的城区小旅馆里,从兜里掏出摆地摊换来的皱皱巴巴的纸币,一张张精心细数,喜不自禁的心情也不亚于金榜题名的滋味。

带着家乡的尼龙绳特产,我先后去过辽宁、内蒙古、云南、贵州等省份的城市摆地摊经营,酸苦的同时也给予我更多的收获和喜悦。如今思来,感谢摆地摊的那段难忘岁月,它使我的人生平添了多姿多彩的履历,那些日子宛如苦难中开出的朵朵花蕾,在经寒里绽放璀璨的光华。

摆地摊的经历虽已过去几十年了,但我每每忆起都感触良多。忘不了那曾一边摆摊经营,一边利用闲暇之余汲取书籍养分的日日夜夜,内心深处常常不自觉地涌出一股甜甜的、酸酸的味道。今天,当我在每个双休时光或傍晚时分徜徉街头或巷尾,跻身于人头攒动的市井之中,目睹我生活和工作多年的小城,再度重现地摊生机时,仿佛有一泓涓涓清流涉过心底,舒缓而清爽。是呵,地摊经济是惊现于普通大众当中的一束束花枝,温馨地摇曳在平常人家的生活起居当中。我想,这应诠释为一种千年文化的沿袭与传承,在人间烟火气里让其自然成长和生存,遵循文明摆摊,守法经营,岂不是顺乎民意、顺应民情的事?

地摊经济,城市一抹不可或缺的风景。

(作者单位:界首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