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下午,蒙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蒙城县司法局普法办联合县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县直相关单位、律师事务所、社区等30余人参加了旁听庭审。

起诉书指控该案被告人在明知他人以“办贷款刷流水”为幌子使用银行卡进行洗钱,为电信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情况下,介绍李某某、徐某将银行卡交由他人用于转帐洗钱,依法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因其中三名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根据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工作要求,经法院指定,蒙城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
庭审中,法援律师从案件的事实、定性、法定及酌定量刑情节等方面依法为被告人进行了辩护,体现了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展现了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良好风貌。
旁听人员从律师的举止仪态、辩护技巧、庭审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并填写《法律援助案件旁听情况记录表》,提出优点及不足,帮助法援律师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与水平。
通过旁听庭审,进一步普及了电信诈骗相关法律知识,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宣传效果,同时,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李淑丽 记者 常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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