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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法院发出首份“人格权侵害禁令”
来源:陈伟丽 记者 常振龙 阅读量:10000 2024-08-07 10:54:32

记者8月6日从蒙城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于近日发出首份“人格权侵害禁令”,裁定被申请人席某某立即停止对申请人李某隐私权的侵害,体现了司法对人格权的尊重和保护。

李某与席某某系夫妻关系,因双方感情不和,席某某多次在抖音平台发布涉及李某个人信息的视频,对李某的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李某向法院提起人格权侵害禁令申请,请求法院依法责令席某某停止并删除在抖音等网络平台发布涉及其本人及其近亲属的相关视频。

蒙城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席某某多次在抖音网络平台发布涉及李某个人信息的视频,侵害了李某的隐私权。因此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席某某通过抖音等网络平台发布涉及申请人及其近亲属信息的不当言论及视频,已发布的应予以删除。

裁定作出后,蒙城县人民法院依法送达双方当事人,并对禁令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陈伟丽 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