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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庭审“零距离” 以案释法促营商
来源:王会丽 阅读量:10000 2024-08-12 19:35:14

8月9日,青阳县法院、县检察院及县工商联联合举行职务侵占案件庭审观摩活动,10余家企业代表受邀“零距离”观摩公开庭审活动。

县检察院指控,2020年5月至2022年9月,被告人汪某某利用在甲公司从事刀头焊接工作的职务之便,于2021年6月至2022年8月期间,陆续将大量刀头转移并低价出售给张某某、董某及甲公司内承包车间的李某某,非法获利共计60万余元。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罪名及证据展开辩论。法官充分听取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保障各方诉讼权利。被告人汪某某、张某某和董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发后,被告人家属代为赔偿甲公司60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

经审理,被告人汪某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张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董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涉案的李某某另案处理。

整个庭审过程条理清晰、规范有序、论证严谨,说理释法透彻有效,达到了惩罚与教育并重的目的,为旁听人员呈现了一堂“沉浸式”警示教育课。在场观摩的企业代表纷纷表示,本次庭审观摩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用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将真实案件转化为“活教材”,通过“零距离”以案释法,更为直观地认识到企业内部职务犯罪活动带来的危害,增强了对企业内部人员贪腐问题的认识,今后将持续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合规合法经营、严守法律底线。(王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