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夏夜巡查宣防行动中查获一名醉酒驾驶机动车男子,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事发当日,该男子才因醉驾被法院判处缓刑并处罚金。
8月2日21时许,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区开展夜查行动期间,对一名驾驶二轮摩托车男子进行例行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08mg/100ml。随后,民警依法将该男子带至医院抽取血液样本,经检验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9.17mg/100ml。
在核实该男子身份信息时,民警发现,该男子章某于今年6月18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8月2日当天才因醉驾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期执行两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更令民警吃惊的是,2023年11月,章某还曾因无证饮酒驾驶摩托车被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处罚。
面对民警的询问,章某称事发当晚,其在家吃晚饭时喝了些白酒,后搭乘出租车接妻子回家。接到妻子后,抱着侥幸心理驾驶妻子的摩托车,不曾想路上又被交警查获。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江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