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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未过户 买家违章应自行担责
来源:潘家永 阅读量:10000 2024-08-28 15:10:16

编辑同志:我把开了10年的旧轿车卖给了廖某,当时签订了二手车买卖协议,约定从轿车交付之日起,所有责任都由廖某承担,双方应于5天内办理过户手续。我在收到廖某转过来的车款后,就让他开走了轿车。其后,由于廖某的原因,一直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2个多月来,我陆续收到了好几条车辆违章信息。我联系廖某,让他尽快办理罚款和扣分手续,不料他竟声称:“车辆只要未过户,违章责任就算你的。”请问,车辆未过户,新车主违章该算谁的?

读者:杨林 

杨林读者:廖某应当承担车辆违章的行政责任。理由包括:第一,车辆属于动产范畴,虽然相关法律规定,买卖二手车应当办理过户手续,但这仅仅是要求履行行政登记手续,而非民法意义上的交付行为和所有权转移行为。未办理过户登记,与车辆所有权转移并没有关系。第二,车辆所有权是从车辆交付占有时起转移的。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二手机动车买卖中,只要卖方将车辆交付给了买方,车辆的所有权就立即发生转移,而不论是否办理了过户手续。第三,从车辆交付日起,风险责任就转移给了受让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损失的,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可见,机动车辆的风险转移采用的是交付主义原则。(潘家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