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亳州市谯城区法院十九里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校园侵权案件,办案法官秉持柔性司法理念,促成原本矛盾较大的双方家长握手言和,二被告当场履行赔偿义务,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原告田某与被告徐某同是亳州某学校四年级的学生,2022年9月20日,在课间休息期间,田某被徐某用三角尺划伤右眼,导致右眼眼角膜裂伤严重,不能视物。田某受伤后,先后被送往亳州市人民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治疗,并进行了多次术后复查。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田某及其法定监护人遂将徐某和其法定监护人以及学校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事故双方均为未成年人且事故属意外事件,便决定以调解方式实质性化解纠纷,积极引导双方家长和保险公司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维护校园和谐稳定角度出发,进行理性协商。经过多轮融合“情、理、法”的调解,最终,三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一、被告徐某及其法定监护人赔付原告赔偿款79000元。二、被告某保险公司赔付原告赔偿款163000元。调解当天,二被告按照协议内容将赔偿款履行到位,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郑文慧 记者 常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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