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们家遭小偷盗窃,丢失财物共3000元,但是警方来调查时却发现监控毁坏,直接导致不能及时破案……”近日,在霍山县人民法院的调解室,江女士列出了自己8年来不交纳物业费的几个原因。
江女士所在小区物业称,江女士居住该小区8年,合计物业费5748元,却一分钱都没交过……霍山县法院诉前调解员给江女士和物业代表分别端上一杯水,建议双方都冷静一下。调解员用法律知识向双方解释,江女士列出的9项清单,多数不属于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物业费是必须要交纳的;物业在管理方面确实有责任,没有满足业主的需求,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居住在这样的小区,遇到这么多糟心事该如何是好?
“如果江女士直接诉至法院,按照法律条文直接一纸判决,后续执行也是问题,这也不利于物业与业主之间解开心结……”调解员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江女士同意一次性支付5000元物业费,物业当即表示认可。
据了解,霍山县法院持续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自2020年起,所有民商事案件进入霍山县法院后,均由专职调解员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再进入诉讼程序。近三年以来,霍山县万人成诉率均居全市最低位次。今年以来法院3位调解员已成功调解案件923件,降低了人民法院的办案压力,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通讯员 常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