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丈夫遗弃患病妻子被判刑
来源:王冬冬 阅读量:10000 2024-09-03 17:34:52

近日,一起丈夫遗弃患病妻子的案件引发社会关注,石台县检察院以遗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丈夫甲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四个月。

据悉,甲某与乙某本是一对恩爱的小夫妻,然而,好景不长,婚后不久妻子乙某便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急需治疗。乙某和其父母四处筹集医疗费用,不惜背负沉重债务,但遗憾的是,乙某最终因治疗无效离开了人世。在这段最艰难的日子里,丈夫甲某非但没有在妻子最需要的时候给予关怀和照顾,反而选择了冷漠与逃避,更未提供任何经济上的帮助,拒不履行扶养义务。

该案经石台县检察院审查后认定,甲某对患病妻子乙某具有扶养义务,但其却切断联系,长期不予照顾,并拒绝提供生活来源和医疗费用,情节十分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遂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应相互扶持、共同面对生活的挑战与困难。当一方遭遇不幸,另一方应及时伸出援手,给予关爱。这不仅是伦理道德的基本要求,更是法律所赋予不可推卸的责任。(王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