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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也是“刑”,且“刑”且珍惜
来源:王会丽 阅读量:10000 2024-09-04 14:40:41

8月28日,青阳县法院就一起撤销缓刑案件举行听证会,对县司法局提请撤销王某某缓刑建议进行公开听证。县检察院、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列席听证,2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旁听。

听证会上,青阳县司法局宣读提请撤销缓刑建议书,详细阐述了王某某在缓刑期间多次违反社区矫正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具体事实,包括未按时报到接受社区矫正,频繁交通违法被罚款和拘留,还因赌博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等,县司法局认为其行为已严重背离缓刑初衷,存在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和重新犯罪的风险,建议对其撤销缓刑。青阳县检察院对提请撤销缓刑建议发表监督意见。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就矫正期间现实表现、违法事由进行申辩。合议庭表示,在充分考虑各方意见后,就本案是否能撤销缓刑进行庭后合议。

会后,合议庭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召开座谈会,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听证会不仅是对王某某个人的审理裁决过程,更是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课。通过公开审理,让在场的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到缓刑并非“免死金牌”,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合议庭借此机会告诫所有矫正对象要珍惜法律给予的改造机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管安排。(王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