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台县检察院对一起酒驾并妨害公务的案件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被告人老李(化名)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23年10月24日晚,老李在石台县城某饭店与亲戚聚餐时饮用白酒。餐后,他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然而,老李不仅不配合呼气式酒精检测,还多次推搡执勤民警和辅警,并用膝盖顶击执勤辅警致其受伤。民警现场对老李进行控制,并带至医院提取其血液委托鉴定,检测结果为140.31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检察官认为,老李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构成妨害公务罪。虽然其饮酒驾驶的行为也符合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但由于其暴力妨害公务的行为更为严重,该情节应当作为犯罪单独评价,故以妨害公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对老李作出了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国家法律尊严不容践踏,配合执法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在遇到执法人员执法时,应积极配合,如对执法活动有异议,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检察官也再次强调了危险驾驶的危害性,呼吁广大驾驶员“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特别是摩托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杜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