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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建群结清农民工工资
来源:记者 吴文珍 通讯员 杨雪峰 阅读量:10000 2024-10-10 17:04:51

本网讯(记者 吴文珍 通讯员 杨雪峰“法官,经过你的判后答疑工作,我愿意一次性付清劳务费。”“有法官帮我们见证,我们都可以放心!”微信群内,双方当事人说道。10月10日,记者从天长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汊涧法庭法官缪云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劳务纠纷案件

2022年,秦某承揽江苏省南京市某房地产项目的外墙装饰工程,于某带领工人于当年8月份进场施工。次6月该工程因故停工,于某带领工人离场。当年底,双方因秦某未能及时支付劳务费用发生纠纷经协商,双方签订“承诺书”,约定秦某于2024年2月8日前预结工程款23万元,待结算后如有多收应予退还。“承诺书”签订后,秦某支付于某10万元劳务费用,剩余13万元劳务费并未支付。

 接手该案后,承办法官缪云发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便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涉工程施工情况。原来双方就施工的工程部分、工程质量意见不一致,双方争执不下。秦某表示于某诉称的23万元仅仅是其自己估算出来的数字,不是最终结算因于某的工作尚未结束,致其无法与甲方(发包方)结算劳务费用,但目前已经跟甲方沟通,将尽快结算于某已经完成的工程量,一旦甲方结款就与于某进行结算,并支付剩余劳务费用。

7月22日,案件庭审中,缪云再次组织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庭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作出后,在缪云的释法说理下,秦某表示服判息诉,并当场给付于某劳务费2万元。为尽快帮助于某拿回剩余劳务费,彻底化解双方纠纷,缪云建立微信群,向秦某解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承担的一系列不利后果,并向于某释明若工程确有问题其要承担维修责任。经过几日的交流,秦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及严重性,与于某一同前往法庭,当场给付于某劳务费11万元。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