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一起骗取贷款案中的“背债人”赵某因贷款诈骗罪被怀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两万元的刑罚,“中介人”代某因贷款诈骗罪被怀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两万元的刑罚。
2023年11月,怀远县某银行向怀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其银行贷款业务遭遇诈骗。经民警核查了解,犯罪嫌疑人代某等人为诈骗银行贷款,便联络无业人员赵某,为其制作“安庆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虚假身份信息和公积金信息,由赵某到银行骗取信用贷款10.2万元,贷款被代某和赵某瓜分占有。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抽调精干警力,连续多日奔波调查,最终成功将嫌疑人赵某、代某抓获。到案后,代某和赵某承认二人犯罪行为。
该案中,赵某认为自己系无业人员,贷款后不还,最多造成征信不良的后果。结果,事与愿违,自己不仅要继续偿还贷款,还被判处刑罚。(魏宏勉 程群 记者 吕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