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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加强交通肇事相对不起诉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
来源: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韩露 徐琪琪 阅读量:10000 2024-10-24 18:35:36

本网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韩露 徐琪琪)近日,淮北市检察院经报市委政法委同意,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座谈会。与会单位结合自身职能与工作实际,围绕交通肇事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法律适用与流程衔接、特殊群体持有机动车驾驶证靶向治理等情况进行沟通研究,并达成共识,出台《关于加强交通肇事相对不起诉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工作的会议纪要》。

据了解,此前,淮北市烈山区检察院办理张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中,认为该案在案证据足以证实张某实施交通肇事违法行为,已达到行政处罚证明标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吊销张某机动车驾驶证。为统一法律适用认识,消除实践分歧,烈山区检察院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最终公安机关采纳检察建议意见,对被不起诉人作出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交通肇事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位居淮北市行刑反向衔接案件首位,鉴于本案对交通肇事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类案件办理具有示范作用,统一此类案件法律适用标准对于推进反向衔接工作、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针对此,淮北市出台《关于加强交通肇事相对不起诉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工作的会议纪要》,有效促进法律适用从刑事司法、行政检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到行政诉讼全程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