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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检察履职”守护群众“脚底安全”
来源: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赵雯 阅读量:10000 2024-11-05 15:33:28

本网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赵雯)近日,长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了该县双墩镇梁庄村等地,实地调研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本院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只见现场路段交通设施得到明显改善,路口红绿灯已恢复使用,行人车辆安全有序出行。

今年7月,长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该县检察院建立了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双向衔接转化机制,推动代表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通过该机制,县人大代表针对位于合水路的本县双墩镇梁庄村幸福里小区在合水路上无路口,个别居民擅自拆除护栏从快速车道违规进出;罗北新村段社居委后西门组路口护栏被拆除,车辆从此路口违规进出;罗集小学段路口护栏被拆除,且无交通信号灯等造成群众出行隐患的问题提出代表建议,建议在该几处安全隐患点增设或恢复交通信号灯。

收到建议后,县检察院检察官与县人大代表实地走访,现场了解到该路段是长丰县南北大通道必经之地,更是众多企业物流网络的“咽喉要道”,大货车多、车流量大,沿线附近小区、学校集中,事故频发,交通安全牵动着民生福祉。

如何有效纾解人民群众出行“痛点”,避免企业运输“堵点”,成为监督核心。为解决这一难题,县检察院与行政机关、双墩镇及梁庄村委会积极沟通,聚焦当地群众出行安全,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公安机关和路政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展开调查,根据实况设计整改方案,及时恢复信号灯,设置警示牌,增划警示线。

如今在本县双墩镇梁庄村幸福里小区路口,崭新道口警示标线和平交道口引流线保障着当地群众汇车安全;罗集小学门口处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守护着学生们的出行平安;罗北新村附近已恢复的交通信号灯维护着车辆的有序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