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潜山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厘清文件清理工作的“任务书”。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各起草部门和单位积极发挥主体责任,对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自查并提出清理意见,市司法局对清理意见进行认真汇总和审核,与相关部门充分协调沟通,确保清理结果准确无误并及时公布。
做好文件清理工作的“时间表”。市司法局成立工作专班,按照《潜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实行分级负责制。制发了《关于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的通知》,对此次清理的具体范围、清理重点、清理要求、时间安排等内容予以明确规定,确保清理工作有效推进。
规划文件清理工作的“路线图”。重点梳理和查找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不符的内容和规定,严格落实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的要求,针对各起草部门和单位对清理过程中存疑的问题进行解释和指导,持续跟进,确保清理工作有目标、有标准、有时限、有结果。(曹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