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历史文化见证了物换星移的沧桑,散发出流风余韵的芬芳。11月5日,省检察院联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通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成果。
安徽现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82个,其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7座(省级9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1个(省级10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4个(省级21个),有历史文化街区37片,历史建筑6275处。据了解,2023年6月,省检察院与省住建厅会签《关于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在7个方面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6项工作机制。当年11月,两单位聚焦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保护问题,联合部署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监督活动。一年来,全省三级检察机关通过分层监督、一体履职,共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311件,制发检察建议284件,提起诉讼14件。
精准监督撑起法治“保护伞”
本次专项监督活动中,检察机关的监督重点是什么?据介绍,此次监督重点聚焦破坏历史城区以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的行为;在历史城区以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开展破坏性生产、开发活动,修建危险设施的行为;在历史城区范围内新建、改建建筑超出保护规划确定的建筑高度要求的行为;未经批准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行为;违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专项活动中,检察机关一方面注重精准监督,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的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多元手段,有效激活行政机关对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纠正可能造成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侵害危险的行政违法行为,为推动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提档升级”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强调依法规范。引导各级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防范办案风险,引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依法全面履职、严格规范执法。
多点发力擦亮文化“金名片”
徽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和优秀乡土文化的金名片。去年12月,省检察院通过“以事立案”方式将“徽文化文物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作为省检察院自办案件办理,并部署黄山、宣城、池州三市成立办案分组,加大对文物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共摸排文物文化遗产保护案件线索127条,立案115件,制发检察建议98件。黄山市屯溪区检察院针对集中展示“戴震文化”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隆阜老街存在违章搭建、展示不足等问题,一体化推进案件办理。
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是城乡历史的“活化石”,针对相关保护问题,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22条,助力解决城乡历史文化载体保护不到位、文物活化利用不足等问题78个,推动了一批历史街区和传统村落在“活下来”的同时“火起来”。和县检察院针对篾匠街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年久失修、基础设施不足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后,与住建部门召集消防、城管等部门召开联合磋商会,推动整改保护。
针对非遗保护与传承,黄山、阜阳、合肥等地检察机关聚焦非遗保护与传承,办理相关案件17件,让传统文化基因焕发生机活力。
府检联动画好守护“同心圆”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介绍,此次专项监督活动中,检察机关与住建、文旅等行政机关紧密协作,共开展磋商座谈277次、联合摸排线索78次,办理了一批高质效公益诉讼案件,95%的问题在审前程序得到解决。专项监督活动中,检察机关聚焦精准性、规范性,共办理该领域案件311件,积累了一批优秀的办案经验,为全国检察机关在文物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探索提供了有益借鉴。
同时,聚焦重点办案方向,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84份,督促、推动解决涉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载体保护、修缮不到位问题332个,有效守护了“徽风皖韵”。
此外,检察机关还以个案办理为契机,强化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相关市、县检察院与住建、文旅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12个,建立检察官联络站等工作平台4个,推动行政机关出台专门工作机制7个,达到了个案办理与系统治理的有机统一。同时,将个案办理与社会治理相结合,以“调研报告+检察建议”等形式,为文物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出良方。(记者 徐奥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