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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起纠纷 法官调解化干戈
来源:记者 吴文珍 通讯员 耿孟婷 阅读量:10000 2024-11-07 20:16:12

本网讯(记者 吴文珍 通讯员 耿孟婷)在运输业高速发展的今天,因物流运输引发纠纷、诉至法院的案件屡见不鲜。11月7日,记者从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成功调解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2022年,被告王某雇佣原告余某运输泥土,双方约定运输费为120元一次。2022年12月15日,在余某完成运输工作后,经结算,王某应支付余某的运输费为2.4万余元。截至今年4月1日,王某仍有1.4万余元运输款未付。余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

接收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被告王某对原告余某起诉的事实与理由均表示认可,并表示愿意支付剩余的运输款,但是因其现在在外地,资金也比较紧张,并非有意拖欠运输款不给,希望法官能够帮其与余某调解,宽限一段时间,等其回去一定到法庭签调解协议。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足,案涉标的额较小,当事人亦无争议,同时余某同意宽限王某支付期限,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多次跟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确定调解期限及付款期限。8月1日,王某来到法庭签调解协议,承诺于10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运输款1.4万余元,如未按期给付,再另行支付500元违约金。余某在电话里表示同意,同时放弃要求王某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并愿意负担该案的诉讼费。

因余某在外地工作,来回交通不便,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8月28日,承办法官通过线上调解方式让余某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均签字认可,调解协议生效。最终在法官的多番沟通协调下,王某将全部运输款支付给余某,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