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你们的帮忙,我们才能拿到工资,实在太感谢你们了......”日前,拿到工资的翁某等人难掩喜悦之情,对淮南市潘集区法援中心律师的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据悉,2024年3月,翁某等16名农民工打电话向律师求助,称工地负责人王某拖欠了他们10.3万元工资至今未结清,现在工程项目已经结束,他们希望能尽快拿到工资,但多次跟负责人王某商议后未果,经律师引导,翁某等人向潘集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经了解,翁某等16人在某项目工地从事检修工作3个月,经与王某结算共欠3个月工资14.3万元。后经翁某等人催要,王某给付4万元,尚欠10.3万元一直拖欠未付。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利益,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潘集区法律援助中心当天便指派律师为翁某等16人提供法律援助。
“提起诉讼不是结果,帮助翁某等人尽快拿到欠薪才是最大目的!”为早日解决矛盾,援助律师及时与法院联系并引导双方进行和解,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及不支付农民工劳务报酬的法律后果。后经法院调解,王某如数支付翁某等16名农民工10.3万元工资款。经法律援助律师的努力,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胡焕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