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是某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经理,最近想招录一些非全日制员工。请问,在采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时,应做好哪些风险防范工作?
读者:薛经理
薛经理:非全日制用工属于一种灵活、富有弹性的用工模式,结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采用非全日制用工时,主要应做好以下风险防范工作:
一是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责。虽然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建议HR应尽量签订书面合同,确定用工性质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以防止出现二倍工资、年休假、社保等方面的争议。
二是依法规范用工、严守工时红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作时间是判定成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重要因素。用人单位一定要确保“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并避免安排员工加班,以免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
三是加强薪酬管理,严守底限标准。发薪周期和计酬方式亦属于判定是否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因素之一。用人单位应当实行按时计酬,明确计薪标准,尤其要严守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日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这两个红线。
四是依法办理工伤保险。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非全日制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在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得自行承担全部费用。此外,还可考虑购买雇主责任险等商业险,以分担用工风险。
五是加强管理,保留证据。可以采取每天打卡或签到、签离等方式进行考勤管理,保存好记录,以避免在发生争议时因无法举证而最终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的法律风险。(潘家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