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吴文珍 通讯员 蒋元媛 )12月24日,记者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出台《关于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十条举措》(以下简称《举措》)。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举措》强调,要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科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降低科创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成本,加大对侵犯科创企业知识产权行为惩治力度。同时提出,要打通科创企业司法服务绿色通道,设立“科创企业绿色服务窗口”,组建涉科创企业案件快审团队,探索科创企业母公司与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诉讼案件协作代理制度,协同合肥市科技局共同打造科创企业信用评级信息共享共用平台,切实解决维权“最后一公里”难题。
为营造有利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市场环境,《举措》提出,要引导金融市场将更多资源配置到科技创新创业领域。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审判机制,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鼓励金融机构为科创企业提供更加灵活的融资服务,依法支持金融机构以知识产权等新型权利为标的开展融资租赁等业务,实现“知产”变“资产”。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尊重市场主体的交易规则和交易习惯,注重评估合同效力对交易安全、市场秩序的影响。要发挥破产重整制度价值,引导资源要素向先进制造业聚集。通过信息共享平台,精准识别暂时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科创企业。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审慎选定破产管理人,积极引入战略投资人,让科创企业重新焕发生机活力。
《举措》强调,要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服务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鼓励企业以技术改造、设备升级等减少环境污染的方式落实责任,为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助力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依法保护行政协议、行政允诺案件中科创企业的合法利益,支持企业合理诉求。要坚持惩治和预防并重,加强对科创企业犯罪的预防,严格把握刑事犯罪的认定标准,严格依法适用人身性强制措施及审查涉案财产,依法惩治侵犯科创企业及其投资者、管理者、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