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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颍州检察官“三顾”金洼大沟
来源:丁峰 张发展 张燕 记者 聂学剑 阅读量:10000 2024-12-27 16:14:23

近年来,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检察院借助“河湖长制+检察长”工作机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以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积极履职,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护目标,营造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此间,该院检察官对辖区金洼大沟给予特别关注,通过前后三次实地勘查走访,督促这条大沟重焕新颜。日前,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检察院再次来到金洼大沟查看排污情况,看到沟水清澈、环境整洁,十分欣慰。

检察官第一次接触金洼大沟源于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阜阳市颍州区金洼大沟存在多个排污口直排、水体黑臭等问题,颍州区人民检察院收到线索后,立即进行现场调查,于2021年3月4日分别向颍州区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颍州区京九路街道办事处、三十里铺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履职,对金洼大沟进行清淤疏浚,对污水直排问题进行整改。

检察建议发出后,经多部门协调、分工,金洼大沟疏浚贯通、排污口整改等问题于2021年10月底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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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整理后的大沟

2023年1月28日,颍州区检察院针对该项工作开展“回头看”,发现部分桥涵河段仍存在河水富营养化、水草茂盛、堵塞涵洞的情形。次日,即向颍州区三十里铺镇人民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河长职责。2023年3月1日,三十里铺镇人民政府回复已安排责任人进行整改,桥涵下的枯草秸秆已清理完毕。

2024年底,检察官专程第三次查看金洼大沟的时候,沟边欣欣向荣的场景获得当地群众交口称赞。(丁峰 张发展 张燕 记者 聂学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