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旌德县人民法院聚焦欠薪案件,结合“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开展“徽动执行”之治理欠薪第十场集中执行行动。县人大代表章素琴、县政协委员许俊见证执行。
凌晨6时许,执行局全体干警列队集结,按照既定方案,对长期躲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亮剑”。
“您好,我们是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我院1名被执行人居住旌德,需要贵院协助。”在执行龚某与吴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吴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吴某四处躲避拒不履行,全椒法院决定拘留吴某。经查,吴某经常居住地在旌德县。因此,全椒法院执行局联系旌德法院,请求协助控制被执行人吴某。
接到来电后,旌德法院便将该案纳入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经摸排迅速确定了吴某居住的地点,并组织执行干警到达现场成功将被执行人带至法院。原以为身处异地能逃避执行的吴某,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抓了个正着”。全椒法院干警到达后,旌德法院顺利将被执行人吴某交到他们手上。
拖欠工资不履行 “硬核”执行解“薪”愁
王某与李某因劳动纠纷诉至法院,经调解,李某需支付王某劳动报酬1.1万元。李某在支付5千元后,便未再履行。王某多次催讨无果,2024年11月,王某申请强制执行。经核查,李某账户并无财产可供执行,本人也不愿露面解决问题。12月27日,在此次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经过前期摸排,发现了李某的行踪,遂将其直接带至法院。面对多次“耍赖”的李某,执行法官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需承担的法律后果。李某表示自己年底结到账才能支付,到时会直接将钱给付王某,王某也表示理解和同意,两人达成和解。
此次执行行动共查找被执行人7人,拘传被执行人4人,主动到案履行2人,到位金额 7.8万元,执行和解4件。
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盼。下一步,旌德法院将立足司法审判职能,加大执行力度,积极化解欠薪纠纷,坚决让人民群众不忧“薪”烦“愁”。(戴灵莉 王慧敏 汪悦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