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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3月1日起实施
来源:记者 徐奥萍 阅读量:10000 2025-01-03 21:08:45

本网讯(记者 徐奥萍)2024年11月22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1月3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办法》的修订对于建立新型标准体系,以高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是国家重要的质量基础设施,在推动供给侧改革和质量的提升,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引领性、支撑性的作用。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睿介绍,《办法》提出要加快标准化在经济社会领域的普及和融合,发挥标准化在安徽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提出一系列关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标准化试点示范的举措,必将有力促进安徽经济社会高质量的发展。

同时,《办法》提出要建立推进科技研究与标准研究同步、科技成果应用推广与标准制定同步、科技成果产业化与标准实施同步的工作机制,对建设科技创新策源地发挥重要促进作用。《办法》对地方标准的制定、实施以及监督管理做了全方位、全过程的规定,将进一步推进安徽标准管理制度的改革。《办法》对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制定国际标准以及推进长三角等区域标准化联动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对于安徽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有重要促进作用。

陈睿表示,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在全省标准化系统部署开展《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把《办法》列入普法重点内容,利用世界标准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根据《办法》要求,建立完善各级政府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尽快修订《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将重要地方标准制定过程中开展听证的工作制度,及时纳入地方标准制定程序中。支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和标准创新型企业,推动实施标准融资增信制度。开展《办法》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