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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桶充当警示标志,司机被罚!
来源:朱智愚 阅读量:10000 2025-01-07 15:27:43

1月3日上午9时许,芜湖高速五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巡逻工作,巡逻至巢黄高速下行线繁昌北路段时,发现一辆货车停放在应急车道内,车辆后方不远处放着一个白色的水桶。

民警到达后,按规范做好安全防护后,了解得知,驾驶员吴某驾车行至该处车辆爆胎,由于在车上没有找到警示三角牌,所以就摆放了一个水桶在后方。民警告知吴某车辆上道路行驶应当按要求配备警示标志,在高速公路上遇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后要按照规定在车辆后方150米外摆放警示标志。随后,民警对吴某未按照规范设置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朱智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