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徐萍 记者 吴文珍)日前,明光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为进一步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更好地教育、引导其改过自新、健康成长,庭审前,明光法院邀请社会观护员胡丽丽对两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教育。
张某和赵某初中毕业后辍学,因“兄弟义气”,在朋友梁某的纠集下参与斗殴,致被害人重伤二级。二人又因其法律意识淡薄,疏于管教,进一步滑向歧途,实施了抢劫他人摩托车的犯罪行为。
胡丽丽耐心地引导两名未成年被告人敞开心扉,帮助他们消除紧张情绪。在聊天过程中,了解他们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等情况,引导他们走出阴影,积极面对并改正自己的错误,悔过自新。在胡丽丽的开导下,张某和赵某流下悔恨的泪水,表示自己一定吸取教训,认真改造,回归正途。
据悉,明光法院为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规范化建设、创新性发展,制定社会观护员制度并聘请6名社会观护员,社会观护员们依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工作优势在具体案件中开展社会调查、心理辅导、判后回访等工作。接下来,明光法院将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的构建与完善,通过实施一系列多元化的保护措施和创新性的工作方法,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保护的多渠道路径,全力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