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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解货款买卖纠纷 让“新官”理“旧账”
来源:丁梅 管健康 记者 常振龙 阅读量:10000 2025-01-14 16:25:25

近日,蒙城县人民法院板桥法庭会同王集乡政府成功化解二起诉村民委员会货款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王集乡两个村的村委会分别从蒙城县某种业公司购买了50余万和90余万元的化肥等农用物资,经种业公司多次催要,两个村委会仅支付了部分货款,还分别拖欠20余万元和10余万元的货款未结。后两个村的村委会人员调整,新任村委会成员以未参与购买为由一直未支付货款,公司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板桥法庭及时联系原被告双方,倾听各方诉求,认真梳理案件症结,并联系乡政府,在乡政府的协助下,组织原被告到庭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一方面逐一梳理案涉条据、对账核算货款金额,一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知识,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经过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心结、友好协商,当庭签署调解协议。

近年来,蒙城县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与乡镇政府等开展联动解纷,从源头上化解纠纷,促进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就地解决,切实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丁梅 管健康 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