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亳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亳芜现代产业园派出所接朱先生报警称:自己购买了多张某平台的购物卡,在使用时发现卡内竟然没有钱,都是空卡,被人诈骗。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工作,经调查发现,嫌疑人以出售某平台购物卡的名义找到受害人朱某坤,先将完整足额的平台购物卡出售给受害人,在收到受害人转账后,立即利用事先登记好的购物卡卡号以及密码,将购物卡在购物平台上消费使用,给受害人造成9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无独有偶,民警在侦查过程中还发现,上海市公安局也接到一起同类案件,嫌疑人的作案手法和朱某坤被骗的细节完全一致。随后,高新公安分局民警赶赴上海,与上海市闵行分局的办案民警取得联系,双方互相交换了掌握的相关信息,最后发现两起案件的作案嫌疑人为同一人,民警迅速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通过与上海警方的积极合作,最终将犯罪嫌疑人熊某健成功抓获,并成功为受害人朱某坤追回经济损失91000元。
2025年1月15日,受害人朱某坤为表达感谢,将一面印有“千里追诈暖人心 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锦旗送到亳芜现代产业园派出所办案民警的手中。
警方提醒:购买各类购物卡、消费卡时,一定要提高谨慎,切莫贪图折扣等优惠,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如需购买,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在指定购卡点购买,不要向不明身份的人购卡,以免上当受骗。一旦发现被骗,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以便公安机关及时破案止损。(王威 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