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由于个人原因,我于4个月前失业了。最近,我又重新找到工作上班,新单位开始给我缴纳养老保险。这样,我的养老保险缴费中间断掉4个月。请问,这会不会影响我缴费满15年的计算?中间断掉会不会影响之前的缴费记录?
读者:陈东
陈东读者: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里的“累计缴费满15年”是指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的累计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而不是指连续缴费年限满15年。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因更换工作、更换居住城市或者失业等原因中断缴费的,由社保经办机构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再就业后,之前的缴费年限和再就业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并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因此,因失业等原因致养老保险断缴的,不会影响之前的缴费记录。
另外,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据此,劳动者在失业后,为了不影响之后的养老待遇,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继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以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累积,也不至于因始终未就业而影响“缴费满15年”的累加。(潘家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