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上午,顺利解除社区矫正的朱某某和妈妈来到蒙城县司法局王集司法所,送上写着“春风化雨暖人心 真情矫治塑新生”的锦旗,感谢王集司法所工作人员这四年来对他的人文关怀和真诚帮助。
朱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入矫初期,朱某某不愿和人说话、不愿参加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抵触情绪很大。司法所工作人员看出了朱某某的心里顾虑,入户对朱某某的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原来,朱某某无固定工作,家里父母年岁已大,两个儿子在读,生活压力本来就很大,加之肇事赔偿,更是雪上加霜。司法所工作人员从解决实际困难入手,帮助其介绍了工作使家庭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期间,朱某某又患上突发性癫痫病,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联系民政部门和村委会,帮助其办理了低保,解决了看病就医难的问题,还联系学校为朱某某孩子办理了贫困生补助。一次次的帮扶,使朱某某感受到了工作人员的真诚,也渐渐走出生活阴影。他不再拒绝和别人交流,公益劳动也总是抢在前面。看到儿子的变化,朱某某的妈妈高兴地对工作人员说:“我儿子现在不再天天唉声叹气的了,心情也好了、干活也有劲了,真是太谢谢你们了!”
鲜艳的锦旗不仅饱含着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心血,也照耀着社区矫正对象的希望之路。多年来,王集司法所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依法矫正、因人施教、真情帮扶,通过强化日常监管与人性化关怀,让社区矫正人员既感受到矫正的“力度”,也体会到帮扶的“温度”,从内心真正悔悟、自觉改造、安心矫正,最终得以顺利融入生活、回归社会。(吴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