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下午,当五河县双忠庙镇双庙村王某某,听到交警对其作出处罚宣布时,十分的懊悔说:“我摩托车从废品站花300元买的,真没想到,要罚款2100元和三日拘留,违法代价这么重,我今后一定教育身边人,不要学我,不能酒后驾车、不能贪图方便、便宜,购买报废车……”。
为加强春节后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2月9日下午15时许,五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剑坪山中队民警在辖区双忠庙镇街头开展农村地区酒驾查处行动。15时50分,发现王某斌驾驶无牌照摩托车,立即对其进行检查,发现其有酒味,且无驾驶证,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数值为结果为4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也涉嫌无证,酒后驾驶无牌车辆上路等三项违法行为。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其供认不讳。据其陈述,当日中午喝了半杯白酒,当日下午15时许,到镇上农贸市场购买点物品准备到外地打工,刚到镇上,就被交警查获,自己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是从镇上废品收购站花300元买的报废摩托车,无牌照,自己也无驾驶证。根据其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和普法教育,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无驾驶证、饮酒后驾车无牌车辆三项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100元,行政拘留三日处罚。
交警提示:生活中,一些来路不明的便宜二手车暗藏着不少风险,如果贪图便宜购买一些无牌无证的报废车辆,再饮酒后无证驾驶在道路交通违法处罚中,会加重处罚。切记不要图便宜购买报废车,最终被处罚的时候会追悔莫及。(张永才 吴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