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淮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署开展本月“曝光”行动,向社会公开曝光了近一个月以来,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等信息,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被曝光的高风险运输企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根据机动车和驾驶人相关指标,确定了一批交通安全高风险运输企业。淮北交警对2024年1月份以来,本市出现的2家交通安全高风险运输企业予以曝光,提醒相关企业做好隐患整改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教育,夯实源头管理基础,保证道路通行安全,被曝光的企业名单如下:
被曝光的典型事故案例
2025年01月15日,王某某驾驶爱玛牌二轮电动车,沿淮北市相山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淮北市相山路与梅苑路交叉路口左转弯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时,惠某某驾驶沿相山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此的皖F00713D号大型普通客车因避让王某某驾驶爱玛牌二轮电动车,导致皖F00713D号大型普通客车乘车人吕某某摔倒,造成吕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指挥现场指挥时,应当遵守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惠某某无责。
交警提示:骑行电动自行车在道路通行,应当遵守交规,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同时,通过路口,应当注意观察,左转弯时,靠道路中心点右侧转弯,不得任性行驶,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交通违法高发车辆
经过大数据分析梳理,2024年1月,以下车辆交通违法次数较多,请车辆驾驶人、车主提升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减少违法行为,减少交通事故隐患。具体车辆情况如下:
下一步工作中,淮北交警将持续开展月度“五大曝光”行动,充分发挥违法曝光的警示教育作用,继续强化道路交通顽瘴痼疾整治,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赵正溪 耿运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