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合肥中院法官巧解9500万元纠纷 涉事企业获“双赢”
来源:蒋元媛 阅读量:10000 2025-02-18 16:55:01

“张法官,款项已经入账,真的是太感谢您了!要是没有张法官,这笔工程款怕是要遥遥无期了。”“张法官,公司资金现已解冻,后续项目的启动资金总算有了着落,感激不尽!”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张怡看着手机屏幕上那两条满载谢意的短信,心中的重担瞬间卸下。日前,这起涉及破产企业追讨工程款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经过不懈努力,终得和解并顺利履行,为这场持续三年的矛盾纷争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未如期交付,《承诺函》是否有效

2011年至2013年,安徽某科技公司与大连某公司先后签订7份施工合同及3份补充协议,约定由安徽某科技公司承建芳烃联合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工程以及轻烃深加工项目中的部分工程。

2014年8月23日,安徽某科技公司向大连某公司出具《承诺函》,表示将于2014年9月20日前完成中交,如未能按时完成,则自愿放弃全部合同中应付工程款、质保金、担保金等,并承担一切损失。但施工进度缓慢,工程实际中交时间为2014年11月1日。

随后,双方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芳烃联合装置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结算,但就轻烃深加工项目一直未办理最终结算手续。

2018年1月10日,合肥市中院裁定受理对安徽某科技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清算期间,管理人发现该笔未结款项,于是2021年12月起诉大连某公司,主张芳烃联合装置技术改造项目未付款项及轻烃深加工项目工程款9500余万元。起诉后,合肥市中院应申请依法冻结了大连某公司银行账户中9500万元存款。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后,发回重审。

设身处地,多方联合化解纠纷

案件发回重审后,安徽某科技公司提出轻烃深加工项目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申请,大连某公司提出逾期完工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司法鉴定申请。

考虑到两家公司没有最终结算,应付工程款数额不清,合肥市中院准许两项鉴定申请。

“公司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现在账目资料很混乱,有很多资料也不齐全,我们要收集整理资料需要时间,规定截止日期根本来不及。”安徽某科技公司管理人说道。

大连某公司也颇有意见,“原告多次补充提交鉴定资料,已经严重影响正常司法程序,鉴定程序推进缓慢。”

双方各执一词,情绪严重不满。于是,张怡及时约见双方,让当事人知晓办理流程,了解办案进展,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轮调解。

考虑到案件复杂,牵涉多方,张怡又与本院司法鉴定处、破产业务庭、执行局等取得联系,寻求支持,详细了解情况,共同研讨解决方案。

如何实质化解纠纷、做到精准定分止争,张怡在与双方沟通交流时,敏锐地捕捉矛盾争议的核心焦点,进行对症下药。

在调查过程中,张怡了解到某科技公司正在进行破产程序,可供分配的财产有限,案件至今两年多追收工程款无果,引发各债权人不满。“债权人的意见或许才是化解纠纷的重中之重”,于是张怡通过破产业务庭,反复向债权人分析其中利弊。

同时,大连某公司的巨额资金已被冻结了两年之久,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着巨大压力,张怡精准认识到大连某公司目前的困境,劝说道,“快速化解纠纷、缩短资金冻结时间,对你们公司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但是9500万这个数,我们是绝对不可能认可的。”大连某公司的代理人说道。张怡嗅到当事人释放出来的和解意愿,继续劝导其要摒弃短视,立足长远利益考量。

“想想看,如果继续僵持下去,对双方都没有好处。不如各退一步,海阔天空。”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的抵触情绪逐渐降低,打开了心扉。安徽某科技公司也将工程款诉求降低为1200万元。双方达成一致,工程款金额确认的问题得到解决,为调解工作打下了基础。

圆满解决,双赢结局暖人心

最终,在多方努力配合下,双方于2024年7月5日达成调解协议:安徽某科技公司债权人同意解除查封,由大连某化工公司一次性给付工程款1200万元。2024年7月24日,调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

“司法春风化矛盾,倾情调解破僵局。”安徽某科技公司债权人高兴地表示,终于拿到了这笔多年前的工程款。

同样喜上眉梢的,还有大连某公司的负责人,“法院主动作为、勤勉不懈,历经半年的努力终使纷争得解,为企业发展带来新机!”

言简意赅,语短情深。寥寥数语,既道出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审判、调解工作的肯定,也给予了办案人员极大的鼓舞与鞭策。

(蒋元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