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记者从宣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宣城市民宿促进条例》经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聚焦五大领域,明确扶持措施
根据条例内容,宣城市将从规划布局、产品培育、用地保障、资金支持和政务服务五方面推动民宿产业发展。具体包括:将民宿纳入文旅发展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并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打造区域公共品牌,鼓励民宿纳入会展节庆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疗休养范围;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传统建筑,探索集体建设用地用于民宿建设;统筹乡村振兴、文旅项目资金支持民宿发展,并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模式;优化民宿开办流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训。
人大监督“双管齐下”,确保条例落地见效
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将联合司法局、文旅局开展法规解读,编印法规单行本,推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司法行政部门将《条例》纳入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积极开展《条例》的宣传工作,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同时,通过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强化监督,确保《条例》实施“有人管、管到位”。
民宿产业现状亮眼,今年目标再升级
目前,宣城市已培育200余家符合标准的民宿,床位总数近5000张,形成28个乡村旅游集聚区。2023年,20家民宿入选“皖美金牌民宿”,30家获评“银牌民宿”,数量居全省第三。泾县汀溪乡大南坑村通过民宿产业实现整村脱贫,皖南“川藏线”沿线民宿带动6.49万人增收。
针对《条例》实施,市文旅局提出多项行动计划:推进精品民宿村建设,新增“皖美民宿”集聚区;加大新媒体宣传力度,将民宿纳入年度旅游推广计划;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解决民宿安全生产、消防等政策难题,推动行业自律与企业履责相结合。(梅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