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周莹莹)地名是社会基本公共信息,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它记录着自然地理特征和人文风貌,沉淀着生产生活的印记,也折射出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盼。2月25日,记者获悉,近日合肥市司法局将《合肥市地名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厘清“地名之匙”概念组成
了解一座城,从行走开始,地名是“钥匙”,是“流动”的路标。小小地名,其实大有讲究。
征求意见稿所称地名包括:山、河、湖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行政区划名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地名称;城市公园、自然保护地名称;街路巷(含城市桥梁、隧道)名称;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名称;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交通运输设施名称;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水利、电力、通信、气象等专业设施名称;集镇、自然村等居民点名称以及广场、体育场等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其他地理实体名称。
地名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专名是指地名中为个体地理实体所专有的语词部分,通名是指地名中为同类地理实体所通用的语词部分。以合肥市主干道之一“徽州大道”为例,“徽州”为专名,“大道”为通名。
市、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林业和园林等有关部门编制地名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地名方案应当立足本行政区域现状和城乡建设发展前景,科学安排具体地名采词、命名、更名、规范地名使用、统筹规划地名标志设置、明确地名文化保护措施,并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以“数”为媒赋能地名管理
地名能随意更改吗?更名要经过哪些程序?征求意见稿给出了答案。
地名依法命名后,因行政区划变更、城乡建设、自然变化等原因导致地名名实不符的,应当及时更名。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和地方文化特色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
关于地名更名的批准程序,征求意见稿结合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吸收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有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增强了法规的针对性。
地名“有数”能够激发地名信息的赋能作用,一些设计精美的地名标志甚至成为“网红打卡点”。针对地名标志管理,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信息化建设的要求:鼓励相关部门创新技术应用手段,设置智能地名标志;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并做好国家地名信息库的数据常态化更新维护工作,及时采集、更新、上报本行政区域内地名信息,确保相关数据真实、准确、有效;推动区划地名数据与各类应用场景融合,为政务服务、社会治理等提供数据支撑。
注重“打捞”地名文化内涵
《合肥市地名管理办法》自2004年施行,经过20余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地名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发生了很大变化。记者注意到,本次修订的一大亮点,是就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和遗产保护设立专门条款,就如何进一步“打捞”地名文化内涵及其丰富价值作出探索性规定。
征求意见稿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地名文化建设,做好地名文化公益宣传,加强地名文化理论研究,组织地名文化资源调查、挖掘、整理,推动弘扬老地名文化、提升新地名文化内涵。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本区域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和彰显地方文化底蕴的地名进行普查,做好收集、记录、统计等工作,编制地名保护名录、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并将符合条件的地名文化遗产依法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地名文化保护活动,开发地名文化产品,发展文化创意、移动媒体、动漫等新兴地名文化业态,满足多样化的地名文化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地名文化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促进地名文化普及和传承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