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见习记者 谢晴雨 通讯员 周璐)3月3日,记者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三个管理”,舒城县检察院主动谋划案件管理提质之举,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牢牢把握新时期案件管理工作新趋势,充分依托科技运用,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以“人工”+“智能”为基础的数据核查监控,做强做实数据核查工作,力促数据监管取得实效。
强化全量案件日常监督。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案管部门全员、办案部门副职为主的数据监管员队伍,建立以系统使用人员为点、各检察业务为线、案件信息填录整体工作为面的 “点线面”督促监控工作体系,并要求检务督察部门与案管联动配合衔接,形成“案管+检务督察”数据治理“双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实行“日查、周核、月报、专项督查”工作机制,每日实时提醒承办人核实整改问题案卡项,切实把数据责任意识传导至一线办案人员;定期开展专项核查,建立专项核查台账,形成专项核查报告。
推进全方位智能监控。依托“舒检通”、“案件质量巡逻”、“案件规则检测”等智能软件,采取“卡表-卡书-逻辑”对比的方式,筛选可能存在的数据质量、案卡填录不规范等问题案件,对于案件中案卡信息的必填项、逻辑矛盾项等填录注意事项进行详细注解,逐一落实核查任务,确保做到不漏一案,实时把关案卡填录等问题,实现检察业务各节点、全方位的数据监控。
强化重点案件实质监督。采取“啄木鸟”式的案卡数据核查工作模式,实现案卡质量瑕疵的精准筛查,进一步完善转化流程监控智能成果。如针对案卡填录环节重点突出对易错人群、易错时段和易错内容督促纠正,对出错可能性高的时间段以及系统升级等节点,重点监控、及时督改。建立流程监管通报制度,将日常监督和实质监督相结合,聚焦专项数据,对涉养老诈骗、涉黑涉恶、涉未成年人、涉外、涉三大攻坚战等重点数据开展自查和专项核查,确保案件数据质量。
督改促进数据整改实效。通过层层压实数据责任,不断改进数据质量问题通报方式,覆盖常规督改和专项整改。如案管部门对全量案件对照省检察院核查要点开展全覆盖自查,共开展数据质量专项核查10余次。以问题为导向制作流程监控日志反馈机制,进一步与核查呼应,反馈后的案卡由案管统计员进行复查,定期发布《检察业务数据质量通报》,对确属突出问题或屡纠屡犯的,按照规定移送检务督察部门追究相应责任,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