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瞬间,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一名调解员,更是一位值得托付的人。法律不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为维护公民权益的温情保障机制。”
近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收到了一封当事人亲写的感谢信,信中句句真挚感谢的话语包含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肯定和感激之情。
原告张某某和陶某某系朋友关系,2021年至2022年,陶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先后向张某某借款3.5万元,承诺在2024年4月前还清。然而,约定的还款期限到了,陶某某却以各种借口推诿迟迟不还,朋友的举动让身有残疾的张某某倍感失望,更加雪上加霜的是债主和银行的不停催债,绝望中,张某某只好到镜湖区法院来起诉。
2024年4月,镜湖区法院受理了该案件,并安排调解员进行前期的调解工作。负责接待他的是调解员路老师,在认真听取张某某案由后,路老师耐心地为其答疑解惑,有时中午休息时间也会与张某某在电话里沟通案情的进展,暖心劝解张某某,让其不要焦虑。可由于陶某某的不配合,双方最终未能达成协议。
“调解失败不代表服务终止。”面对张某某的迷茫,路老师主动延伸司法服务链条,指导其立案。此后半年,路老师通过“调解+法援”的服务方式,从“调解桌”到“法庭外”,为张某某提供“一站式”帮助。
一方面协助其梳理微信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碎片化证据,及时立案;另一方面提供心理支持,在诉讼期间定期电话回访,缓解张某某的焦虑。最终,该案张某某成功获得胜诉判决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从调解室的方桌到庄严的法庭,从破碎的信任到权益的兑现,从“案结事了”到“事心双解”,基层法律工作者用“多走一公里”的坚持证明了即使调解未能平息风雨,法治的温暖依然能为群众撑起一片晴空。(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