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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退价值千万厂房 兑现“纸上权益”
来源:通讯员 宣言 王卫军 记者 吴文珍 阅读量:10000 2025-03-11 18:50:17

本网讯(通讯员 宣言 王卫军 记者 吴文珍)企业已停产,千万欠款无力偿还,厂房被依法拍卖,然而,交付却遭遇“腾退难”,如何破解?3月11日,记者从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妥善处置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仅用一个小时,就成功腾退被执行企业厂房,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安徽某科技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与滁州某投资公司、某银行签订一份《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其向滁州某投资公司共借款1000万元。同时,聂某某等人与滁州某投资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安徽某科技公司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签订后,滁州某投资公司委托某银行向安徽某科技公司按时发放了1000万贷款。然而,安徽某科技公司并未按约还款。滁州某投资公司诉至琅琊区法院后,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安徽某科技公司支付滁州某投资公司借款本金1000万元以及利息和罚息37.3万元,聂某某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判决生效后,安徽某科技公司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迅速行动,查封了安徽某科技公司名下的土地、厂房、办公楼等不动产,同时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争取协商解决,但被执行人表示已经停产且无偿还能力。调解失败后,如何在最短时间内将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变现,成为了此案的“关键点”。

2024年7月,琅琊区法院正式依法启动拍卖程序,对案涉厂房土地进行鉴定,评估价格为1007.78万元。2025年1月18日,在该院的法拍直播中心,经过多轮激烈的竞拍后,该厂房最终以1030.002万元成交,实现了资产的溢价变现。为了尽快让买受人顺利交接厂房,2月13日,法院组织干警前往腾退厂房。

“法官,我们公司内部还没商量好,现在不同意腾退!”被执行企业代表振振有词道。然而早在2024年8月,执行法官就在该公司张贴拍卖预告与查封公告,并且已查明厂房里没有任何生产设备,只剩下一些办公用品,没有恢复生产迹象。见状,执行法官当机立断,强制收回厂房大门的钥匙,并立即开始对厂房内的物品进行录像登记。在处理厂房内的办公器材时,考虑到作废处理不仅费时费力,还会影响物品价值,执行法官主动“牵线搭桥”,向买受人释明厂房运营后还需重新购买办公器材,可以考虑折价购买厂房内残余的办公器材。最终由执行法官主持,被执行企业代表将剩余办公物品折价出让给买受人,实现了双方利益的最大化。短短1个小时,就顺利完成了厂房的交接,该纠纷就此画下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