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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镜湖警方开出首张无人机“黑飞”罚单
来源:记者 李斐 通讯员 张红 田青 阅读量:10000 2025-03-12 11:24:40

本网讯(记者 李斐 通讯员 张红 田青)未实名登记、未报批,在管制区域内飞行……3月11日,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所队联手查处一起无人机“黑飞”案,开出无人机“黑飞”行政处罚决定书。

3月10日中午,镜湖分局特巡警大队联合滨江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滨江公园巡查时,发现空中有一架无人机正在超高飞行。民警当即找到“飞手”黎某,将其连同无人机带回滨江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经查,黎某使用的无人机未进行实名登记、未经审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3月11日,镜湖警方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黎某给予行政处罚,这也是镜湖分局开出的首张无人机“黑飞”行政处罚决定书。

警方提示:广大无人机爱好者,购买无人机需要实名登记、注册,应按照要求获取相关资质,管控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使用无人机等飞行器,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定,履行适航资格、飞行资质、购买登记、计划申报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