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压力大” “心情不好”……借酒消愁可以理解,但是这不是酒驾的理由,酒后驾车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要付出严重的代价!
3月13日,濉溪县公安局双堆派出所民警在双堆集镇双堆街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小轿车车速较快,临近检查点时,司机没有减速,随后民警拦停车辆时,发现驾驶员满脸通红,眼睛布满血丝,并带有阵阵酒味,民警随即对他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员每100毫升血液里酒精含量达59毫克。面对民警的询问,这名驾驶员称自己姓李,因家中有事,加上工作压力心情不好,借酒消愁,没想到喝酒后开车受罚,添了新愁。
目前,李某被处以驾驶证扣12分,暂扣6个月驾驶证及罚款15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虽然生活中总有一些不如意,总有一些烦心事,但借酒消愁解决不了问题,更不能酒后开车,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对于酒驾,警方零容忍,没有任何侥幸可言。(李西美 记者 赵正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