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葛荣荣 韦晨 记者 吴文珍)“法官,太感谢你了,要了两年多的钱,今天终于见到回款了,真的太不容易了!”3月6日晚,收到16万元执行案款的申请执行人张某某激动地向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连连道谢。
张某某与陈某某原是朋友关系。2023年1月起,陈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陆续向张某某借款50万元,后续仅还款4万元。催要剩余借款无果后,张某某诉至法院。案件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陈某某偿还张某某46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陈某某仍未支付相关款项,张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陈某某名下财产进行了线上、线下查控,但均一无所获。执行干警决定转变方向,开始积极查找陈某某下落。3月6日18时,“执行110”接到了张某某的电话,称在滁州某小区附近发现了长期躲避债务的陈某某。收到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出动,并成功将陈某某拘传至院。执行接待室内,执行干警向陈某某耐心释法析理,但陈某某仍拒绝还款。见陈某某如此“顽固”,法院决定对陈某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眼见执行干警“动真格、不手软”,陈某某终于转变态度,在体检送拘的路上慌忙联系朋友筹款,最终当场支付16万元案款,并就剩余款项与张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