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晚,某小区楼道里,一阵咚咚咚的敲门声清晰入耳,“你好,是辛某某吗?我们是物业公司的,上门告知你一则通知。”时针指向晚上8点,申请执行人确认被执行人在家后,宁国市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出警成功拘传被执行人。
回溯至 2024 年底,因业主辛某某长达五年未交纳物业管理费,其所在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将辛某某告上法庭,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辛某某给付原告物业公司2019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9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6000余元。判决生效后,辛某某未履行给付义务,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均未发现被执行人辛某某身影。3月5日晚7点半,申请执行人物业公司员工拨打“执行110”报警电话,“法官,我看到辛某某家里的灯亮着,平时就他一个人住,这会应该在家,你们赶紧来!”执行干警接警后立即出发,赶往途中还与物业公司沟通,让其敲门证实辛某某是否在家。
这次,执行干警终于在住处找到与他们玩过多次“错峰归家”的被执行人辛某某,向其告知来意、核对信息,“你好,我们是宁国市法院执行局的,这是你们小区物业公司与你的服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的拘传票,请你配合我们工作……”“法官,我女儿还在家,她生病了在房间里休息。”了解这一情况,执行干警拨通了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某的电话,将执行现场情况一一告知,询问其是否愿意就在辛某某家中调解,电话那头的徐某某表示理解,挂断电话后不一会儿就来到辛某某家。
“现在实在是拿不出钱来,我每月有3千多元的工资,但现在我的工资卡被法院冻结了,你们可以定期扣划一部分,留点生活费给我就行!”辛某某提出分期履行的请求。
经过执行干警长达数小时的努力,最终,徐某某同意每月从辛某某工资卡扣划1000元用于缴纳物业管理费,直至付清为止。
作为司法公信力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强制执行既似高悬于失信者头顶的雷霆之剑,亦如纾解民生困顿的化雨春风。宁国市法院以刚柔相济的智慧,在情与法的平衡木上走出了法治文明与民生关怀的脚步,让庄严的法槌声里始终回荡着文明的温度。(胡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