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李斐 通讯员 唐凯)马鞍山市的李女士怎么都没有想到,因为聚餐时饮用米酒,交警巡检时被查出酒驾。她将面临驾驶证暂扣6个月,一次性扣罚12分以及1500元的罚款。
3月23日晚,马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秀山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重点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时,李女士因涉嫌酒后驾车被交警请了下车。
经现场检测,她体内酒精含量达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后经询问得知,李女士是某公司负责人,当晚组织公司员工聚餐,席间用米酒充当饮料。饭后,李女士自认为喝一点米酒没关系,没想到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