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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拘传 "老赖" 司法拘留促案件执结
来源:杨斌 郎骏 张馨 阅读量:10000 2025-03-27 15:53:28

近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通过 "异地执行 + 司法拘留" 组合拳,成功执结一起历时三年的借款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葛某在拘留期间全额履行 38000元欠款及利息。

许某和葛某系同乡。自2018年起,葛某多次以开展工作的名义向许某借款,2022年6月,葛某向许某出具借条,载明“今借许某人民币45000元,1年内还清”。后葛某向许某归还7000元借款。借款期限届满后,葛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拖延还款,许某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葛某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归还许某本金38000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十日后,葛某未按期履行欠款,许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多次传唤被执行人葛某,其每次都以“身在外地”“无力偿还”等托词,消极对抗执行工作,后期甚至拒接执行干警和被申请人电话,玩起了“失踪”,一度让执行工作陷入僵局。后执行干警查询到被执行人在上海市的居住地址,于是立即奔赴上海,当日凌晨,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居住小区蹲守,在被执行人葛某出门时顺利将其拘传回法院。在调查询问中,执行干警发现葛某手机内常有大额转账,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执行干警反复释法明理后,葛某仍拒不履行义务。鉴于其长期逃避执行,宣州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拘留3天后,被执行人葛某终于坐不住了,积极筹钱一次性履行完毕全部欠款,案件终于顺利执结。

法官提醒:“执”责所在,虽远必“执”。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主动如实申报个人财产,是每一位被执行人应严格遵守的法定义务。千万不要抱有“异地藏身即可高枕无忧”的侥幸心理,任何试图躲避和通过隐匿、转移财产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杨斌 郎骏 张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