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见习记者 谢晴雨 通讯员 刘传龙 万根平)3月27日,记者从巢湖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积极响应最高检部署精神,聚焦“精细实”,通过健全机制、强化保障、推动统一等,深入推进“三个管理”,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紧盯“精”健全“三个管理”的运行机制。推动业务管理机制无缝衔接。通过案卡填录培训、办案部门日常检查、案管部门定期核查与专项核查等措施,确保数据准确;坚持质效分析研判,案管部门每月对各条线办案情况进行统计,业务部门每月组织开展“月讲评”,检察长每周调度业务薄弱环节。推动案件管理机制精准有序。案管部门和刑事检察条线派员入驻法务中心,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直接分流,实现“简案快办”;规范案件受理流转机制,坚持“随机分案为主”,疑难复杂案件由入额院领导或业务骨干领办,推动“繁案精办”;在办案部门内或跨部门成立专业化办案团队,推动“专案专办”。推动质量管理机制高效协同。法律文书严格执行部门主任、分管院领导审核制;案件审结后承办人在期限内对所办案件质量开展自我检查,必要时进行交叉检查;案件管理部门统筹开展重点评查、专项评查和全覆盖评查,同时邀请法学专家、人民监督员参与重点案件评查,提升案件质量。
紧盯“细”强化“三个管理”的内在保障。推进权责明晰履职尽责。检察长加强对检察业务的组织领导,决定重大办案事项,检委会注重宏观决策,制定《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工作指引(试行)》等,指导办案;注重强化对重大案、事件的审核把关,进一步厘清办案职权清单。推进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向政法委和上级院请示报告与备案,建立业务部门与案件管理部门的定期会商机制,规范开展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办理工作,搭建纵向、横向一体履职格局。推进内挖潜力外引制约。积极倡导实绩导向,确保精干力量配备在办案一线;强化培训,提升业务素能。依托地方文化元素,建成洗耳池检察听证中心,对不起诉、不支持监督申请等案件“应听证尽听证”,并推动人民监督员“十种监督方式”在检察业务的全面落实。
紧盯“实”推动“三个管理”的有机统一。正向激励与严格管理结合。正向激励坚持科学合理,避免数据攀比的原则,修订绩效考核评价办法,优化管理方式;结合主客观因素,实事求是对案件质量等作出评定,严肃追究责任。反向审视与规范标准结合。进一步健全捕后不诉、捕后免予刑事处罚、法院判决无罪、撤回起诉、诉判不一等案件的反向审视机制。依托“巢检讲堂”,对案件检查、评查中反映出的普遍性问题,定期组织讲评,在院内统一适用标准,保证理解一致,执行一致。数字赋能与检察管理结合。推进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的数字化建设,通过数字检察模型实现数据信息全方位验证,智能归集、分析问题,提升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