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见习记者 谢晴雨 通讯员 赵珩)3月20日,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行动,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公益诉讼手段,推动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在辖区内落地施行。
自2025年2月8日,新版食品安全标准正式实施以来,为确保该标准的有效落实,鸠江区检察结合“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活动,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走访辖区大型商场、面包店、烘焙店等场所,开展监督活动。
“我还没注意到这个原材料里面含有脱氢乙酸钠。现在食品里不能使用脱氢乙酸钠了吗?”在走访监督过程中,某糕点店负责人面对检察官关于其使用的一款肉松粉配料表中含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的询问,表现出疑惑。
脱氢乙酸钠是一种常见的食品添加剂,具有广谱抗菌能力,过去广泛应用于饮料、食品中,以延长食品保质期,避免霉变损失。但在新版标准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从淀粉制品、面包、糕点、烘焙食品馅料等七类食品中“除名”。
“新标准刚实行不久,很多商家可能还不清楚相关规定,我们不仅是监督,同时也是普法宣传。”办案检察官针对店家疑惑当即开展释法说理。此外,针对有的烘焙店、面包店使用超期食品添加剂等问题,鸠江区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进行整治、加大宣传,提高新版食品安全标准知晓度,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据了解,今年以来,鸠江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食品留样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销售过期药品、药品电子处方单不全等问题,共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件。